苏联武装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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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联武装力量

苏联武装力量[1]Вооружённые силы СССР,缩写 ВС СССР)是苏联一切武装部队的统称,旨在保卫苏维埃祖国、社会主义与劳动人民的和平成果、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起初,苏联武装力量由苏联工农红军工农红海军边防部队内卫部队组成,后来工农红军又分成陆军空军国土防空军战略火箭军、民防部队等五大军种以及独立兵种——空降兵。苏联武装力量在战争时期的总人数达到了1100多万,在冷战时期,是世界上规模最大和具备最大核打击力量的武装力量。

历史[编辑]

1924年1月1日,全联盟苏维埃第二次代表大会通过了第一部苏联宪法,该宪法中首次出现了关于“苏联武装力量”的内容。

1923年底,由于俄国国内战争的结束,工农红军在大规模复员之后剩下约100万人。

1924年底,苏联革命军事委员会提出了五年军事发展计划,该计划决定在保留军队骨干人员的前提下尽可能以最低的成本维持军队正常运作。

1939年,经过长期的建设,苏联军队的实力得到了大大的加强。炮兵数量相较于1930年增加了7倍,其中反坦克炮增长了70倍;坦克数量相较于1934年增加了2.5倍;飞机数量相较于增加了6.5倍。同时,还诞生了空降兵这一新兵种。

1935年9月22日,正式实行军衔制

1937至1938年,大清洗使红军和红海军大批中高级指挥员遇害,包括图哈切夫斯基叶戈罗夫布柳赫尔三位苏联元帅,给苏联武装力量造成巨大的损失。

1939年9月1日,苏联通过了《普遍义务兵役法》,在该法律中首次对苏联武装力量进行了定义——苏联武装力量由工农红军、工农红海军边防和内务部队组成。根据该法律,所有适合服役的公民必须服兵役,参加陆军的需服役3年,参加海军需服役5年。此时,苏联武装力量的人员规模扩充到了200余万人。

1941年6月22日至7月1日,由于伟大卫国战争爆发,在9天内约530万人参军入伍。

在1944年底,共产党员在武装力量中比例大大提升。其中,红军中共产党员的比例达到了23%,红海军中的共产党员比例达到了31.5%。在苏联武装力量中,有300多万共产党员,这占到了整个共产党员总数的52.6%。

1955年,华沙条约组织成立,苏联武装力量是该组织的核心力量。

1959年,由于火箭技术的高速发展以及应对核战争的爆发,苏联战略火箭军成立。

在冷战时期,苏联武装力量的规模达到了历史上所有国家的巅峰。在1970年末,苏联武装力量的坦克总数达到了约68000辆,有8个坦克集团军。同时,苏联海军步兵的规模达到了美国海军陆战队10倍以上。

1987年起,苏联武装力量进行了裁军,军队员额先后减少了50万。

1992年2月14日,在苏联解体后,独联体国家元首理事会任命叶·伊·沙波什尼科夫独联体联合武装力量总司令,苏联武装力量也暂时过渡为独立国家联合体联合武装力量。

领导机关[编辑]

苏联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是苏联武装力量的最高领导机关,统一指导苏联的国防工作,苏联国防部(前身为苏联国防人民委员部)作为苏联政府的部门,主持苏联武装力量的常务工作,苏联国家安全委员会管理苏联边防部队,苏联内务部管理苏联内卫部队。总参谋部是苏联武装力量的军事作战指挥与参谋机关,总政治局负责管理苏联武装力量的党政组织与政治思想教育工作。

1918年9月2日,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苏俄人民委员会设立共和国革命军事委员会,将其作为工农红军的最高军政机关。苏联成立后,共和国革命军事委员会更名为革命军事委员会,继续负责红军的军政指挥工作。该机构最终在1934年6月20日被撤销。

1938年3月13日,联共(布)中央委员会苏联人民委员会决定设立工农红军总军事委员会,作为一个军事合议机构存在。

1941年6月23日,在伟大卫国战争爆发后,工农红军总军事委员会改组为最高统帅部大本营,作为战争时期苏联武装力量的最高军事统帅机关,直到1945年10月即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该机关才停止运作。

1955年2月,苏联国防会议成立,负责苏联国防安全和武装力量建设的问题,苏联国防会议主席由苏共中央委员会第一书记(后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兼任,是苏联武装力量的最高统帅。

参考[编辑]

相关内容[编辑]

苏联武装力量 苏联武装力量的军种 
陆军 空军 国土防空军 战略火箭军 海军 边防军 内卫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