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俄行政区划
苏俄行政区划(Административно-территориальное деление РСФСР)是苏俄通过法律形式确定的领土划分(如自治共和国、边疆区、州、区等)。在苏维埃时期,俄罗斯行政区划的外部边界和内部结构多次发生变化。
历史[编辑]
在十月革命前,俄国共有74个省、605个县和13913个乡,乡下社村社,行政区划主要以人口数量来划分。[1]
在十月革命后,为了“让一切非俄罗斯民族成立了自己的共和国和自治区”,自治共和国(Автоно́мная респу́блика)、自治州(Автоно́мная о́бласть)和劳动公社(Трудовая коммуна)作为三种苏维埃自治形式出现。自治共和国是自治的最高形式,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体系、最高权力机关和管理机构,各机构的名称都同全俄相应机构的名称仙童,有些自治共和国最初还有自己的武装力量,并参与外交和外贸交往,有运输管理和发行货币的权力(该职能于1920年统一收归中央的全俄机构)。自治州在法律地位上拥有行政区划的最大单位——省的所有权利。而劳动公社则在1923年全部改建为自治共和国。在1918—1922年间建立的自治共和国、自治州和劳动公社包括:[2]
- 自治共和国:突厥斯坦、巴什基尔、鞑靼、吉尔吉斯、山区、达吉斯坦、克里木、雅库特
- 自治州:楚瓦什自治州、沃特自治州、马里自治州、卡尔梅克自治州、科米(济良)自治州、卡巴尔达-巴尔卡尔自治州、卡拉恰伊-切尔克斯自治州、阿迪格自治州、车臣自治州、布里亚特-蒙古自治州、奥伊罗特自治州
- 劳动公社:伏尔加德意志劳动公社、卡累利阿劳动公社
即使经过局部调整,截至1922年末,苏俄境内仍设有72个省、601个县和12363个乡,基本上沿用了沙俄时期的行政区划。[1]
1923年4月,俄共(布)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同意由国家计划委员会制定的行政区划方案。当年,作为国家“铁匠铺”的乌拉尔三省——叶卡捷琳堡省、彼尔姆省、车里雅宾斯克省连同秋明省合并成更大的乌拉尔州。此后,北高加索边疆区(1924年)、西伯利亚边疆区(1925年)和远东边疆区(1926年)相继建立。[2]
1929年1月14日,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团宣布,在将苏俄境内建立13个大行政区划单位,包括6个州(西部州、伊万诺沃工业州、列宁格勒州、莫斯科州、乌拉尔州和中央黑土州)和7个边疆区(远东边疆区、下诺夫哥罗德边疆区、下伏尔加边疆区、北方边疆区、北高加索边疆区、西伯利亚边疆区和中伏尔加边疆区),设立176个区以取代县级行政单位。州包括了俄罗斯族居民明显占多数的地区以及国内所有的老工业基地;边疆区是多民族地区以及发展农牧业和林业经济的地区,边疆区内含自治州的建制。[2]次年,苏俄废除专区这一建制,将其全部改建为区并直接隶属于州。此时,苏俄与其他加盟共和国一样形成三级行政区划——第一级为边疆区(Края)和州(Области);第二级为区(Райо́н),为行政区划的中间环节;第三级是市(Город)、镇(Посёлок)、村(Село),为行政区划的基层单位。苏俄的城市也分为三级——共和国直辖市(如莫斯科和列宁格勒),级别相当于边疆区和州;边疆区辖市和州辖市;区辖市。同时,民族自治地方也分为三级——自治共和国、自治州和民族区(Национальные округа),但地位并不完全等同于三级地方行政单位。[1]
1930年代,由于苏联工业化和集体化的推进,苏俄境内的州和边疆区被进一步细化,其数量增长了近2.5倍。特别是在1936年苏联宪法实施后,边疆区和州被进一步划分,原来各加盟共和国成立自治共和国、边疆区、州和自治州的决定权归联盟中央所有。[1]
在赫鲁晓夫上台后,曾在斯大林时期遭到迫害和强制移民的巴尔卡尔、车臣、卡拉恰耶夫、卡尔梅克等民族的自治区被恢复。[2]
1962年行政区划结构[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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