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军区(越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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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军区[1]Quân khu 3)是隶属于越南国防部越南人民军七个军区之一,负责组织、建设、管理和指挥军区内武装力量作战部队的任务,保卫广宁省(东北部)、海防市、海阳省、兴安省、太平省、南定省、河南省、宁平省(红河三角洲)、和平省(西北部)等9个省市地区。

历史[编辑]

越南现行军区分布

1945年八月革命之前,越盟武装在今天的第三军区辖区内成立了多个战区,包括广中战区、陈兴道战区(即东潮战区)。

1945年10月,越南民主共和国政府将北部三角洲及周边地区划分为3个战区:第二战区(Chiến khu 2)、第三战区(Chiến khu 3)和第十一战区(Chiến khu 11)。第二战区包括宁平省、南定省、河南省、河东省、山西省、山罗省和莱州省,第三战区包括兴安省、海阳省、太平省、建安省、广安省、海宁省和海防省,第十一战区仅包括首都河内市。在越南抗法战争爆发后,第十一战区并入第二战区。

1948年1月25日,胡志明主席签署第120-SL号法令,在合并第二战区和第三战区的基础上建立第三联区(Liên Khu 3),包括河内、宁平、南定、河南、河东、山西、兴安、海阳、太平、建安、海防等省市。

1952年5月,党中央和政府决定设立直属党中央的左岸区,包括海防省、建安省、海阳省、兴安省、太平省,第三联区则管辖未被划出的其他省份,同时设立了领导第三联区和左岸区的第三军区(Quân khu 3)。

1957年9月10日,国防部发布第254/ND号命令,规定了军区的责任范围和行政边界。因此,此时的第三军区的范围包括左岸军区(Quân khu Tả Ngạn)和右岸军区(Quân khu Hữu Ngạn),左岸军区包括兴安、海阳、海防、建安、太平等省市(后又增加了鸿广区和海宁省),右岸军区包括和平、山西、河东、河南、宁平、清化等省。

1963年11月1日,国防部发布第51/QĐ-BQP号决定,调整左岸军区和右岸军区的边界,并分别改称东北军区(Quân khu Đông Bắc)和第三军区。

1967年3月27日,国防部长武元甲大将签署第22/QĐ-BQP号决定,将第三军区分为左岸军区和右岸军区,左岸军区包括河北省、广宁省、海防市、海阳省、兴安省和太平省,右岸军区包括清化省、南河省、宁平省、河西省和和平省。

1976年5月29日,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第45/LCT号主席令将左岸军区和右岸军区合并,重新设立第三军区,并调整军区边界,将清化省划入第四军区

1978年6月29日至30日,第三军区与第一军区进行了河北、广宁两省武装力量防务、编制的调整。

1987年8月4日,中央军委发布第154/NQ号决议,将广宁特区划入第三军区。此时,第三军区包括6个省和直辖市。

1999年10月,河西省由第三军区划入首都军区。

编制[编辑]

军区机关

  • 办公室
  • 国防监察署
  • 参谋部
  • 政治局
  • 后勤局
  • 技术局

军区所属单位

  • 海防市军事指挥部
  • 广宁省军事指挥部
  • 兴安省军事指挥部
  • 海阳省军事指挥部
  • 太平省军事指挥部
  • 南定省军事指挥部
  • 河南省军事指挥部
  • 宁平省军事指挥部
  • 和平省军事指挥部
  • 第350师
  • 第395师
  • 第241防空旅
  • 第454炮兵旅
  • 第513工兵旅
  • 第242防御步兵旅
  • 第405装甲坦克旅
  • 第603通信旅
  • 第273水路运输旅
  • 第327国防经济团
  • 第三军区军事学校
  • 第3职业学院
  • 第389公司
  • 第20职业学院
  • 沿海公司

参考[编辑]

相关内容[编辑]

越南人民军 越南人民军的军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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