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国防军
德国国防军[1](Wehrmacht),也称作纳粹德军,是纳粹德国在1935年至1945年间的武装力量,于1935年3月16日由魏玛防卫军更名改制而成。国防军下设陆军、海军和空军等军种。
历史[编辑]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凡尔赛条约》将德国陆军的规模限制在10万人,海军限制在1.5万人,并且禁止发展重型火炮、坦克、航空兵,不得设立总参谋部,此外还禁止研究化学武器。但在汉斯·冯·塞克特等高级军官的主导下,德军仍然秘密制定了军备计划,以便在战时将兵力规模迅速扩增至280—300万人。
1935年3月16日,希特勒和纳粹党在掌权后颁布了国防军发展法,重新引入义务兵役制,并开始无视《凡尔赛条约》秘密扩军。
1936年,国防军重新进入莱茵兰非军事区。
1939年,希特勒要求建立包括12个军和38个师,总计58万人规模的国防军力量。而在入侵波兰前夕,国防军已扩充至102个师。
1943年11月,国防军总兵力约为634.5万人,其中390万部署在东线战场,在芬兰驻扎有17.7万,在挪威和丹麦部署了48.6万,在法国和比利时驻扎了137万,另有61.2万在巴尔干,41.2万在意大利。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总共有超过1700万人被征召进德国国防军。
1945年9月20日,在德国战败后,盟国管制理事会颁布第2号公告,下令解散德国国防军。
指挥架构[编辑]
国防军最初存在比较明显的职权划分,总统作为最高统帅,需要经掌握各自军种指挥权的陆军总司令和海军总司令才能下令指挥。但在苏德战争爆发后,希特勒逐渐频繁干预军队指挥,甚至亲自兼任陆军总司令直接指挥军队。
国防军的最初军政领导机关为战争部,各军种也在1935年相应设立了陆军总司令部、海军总司令部和空军总司令部。但在勃洛姆堡-弗里奇事件后,希特勒架空了战争部,将国防军办公室改组为国防军最高统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