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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阮春福''' | + | '''阮春福'''('''Nguyễn Xuân Phúc'''),京族,1954年7月20日生,广南省桂山县桂富乡人,1982年5月12日加入越南共产党,河内国民经济大学和新加坡国立大学毕业,经济学本科学历,高级政治理论水平。 |
− | + | 曾任[[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2011年1月至2023年1月),[[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主席]](2021年4月至2023年1月),[[越南政府总理]](2016年4月至2021年4月)。 | |
− | == | + | ==履历== |
− | + | 1966年,赴革命战区,被党送到北方进行培训、就读初中。 | |
− | + | 1968年,就读于初中和高中,担任过学校共青团支部书记、越南共青团河内高中学校校委书记。 | |
− | + | 1973年,在河内国民经济大学工业经济系学习,担任过越南共青团学校校团支部书记。 | |
− | + | 1978年,任广南-岘港省经济管理委员会干部。 | |
− | + | 1979年,任广南-岘港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厅干部、副主任、主任,广南-岘港省人委会办公厅党委书记,广南-岘港省第1、2届民-政-党党委委员;在国家行政学院就读国家行政管理专业。 | |
− | + | 1993年,任广南-岘港省旅游厅厅长、岘港Furama旅游区董事长,广南-岘港省计划投资厅厅长;在胡志明国家政治学院学习高级政治理论,在新加坡国立大学就读经济管理专业。 | |
− | + | 1997年,任广南省委常委,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常务副主席兼广南省工业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广南省第六届人民议会代表,广南省合作社联盟主席。 | |
− | + | 2001年,任广南省委副书记,省人民委员会党组干事会书记、主席,兼任广南省国会代表团团长、越南第十一届国会经济财政委员会委员、广南省科技联合会主席。 | |
− | + | 2004年,任广南省委副书记,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党组干事会书记,越南第十一届国会经济财政委员会委员、广南省国会代表团团长。 | |
− | + | 2006年3月,任越南政府监察总署副总监察长,在越共第十届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越共中央委员会委员。 | |
− | + | 2006年6月,任越南政府办公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主任,越南第十一届国会经济财政委员会委员。 | |
− | + | 2007年8月,任[[越南政府]]党组干事会委员、政府办公厅党委书记、政府办公厅主任、部长,中央机关单位党委委员,越南政府总理行政手续改革工作组组长。在越共第十一届全国代表大会上连任[[越共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中央委员会委员]],并当选[[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 | |
− | + | 2011年1月,任[[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越南政府党组干事会委员、政府办公厅主任、党委书记、部长,越南政府总理行政手续改革工作组组长。 | |
− | + | 2011年8月,任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越南政府副总理|越南政府党组干事会副书记、副总理]],兼任越老政府间联合委员会主席、政府西北指导委员会主任、政府打击罪犯指导委员会主任、国家打击走私和商业欺诈指导委员会主任、政府行政改革指导委员会主任、国家交通安全委员会主任、越南国家艾滋病、毒品和卖淫防范委员会主任、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副主任、中央司法改革指导委员会副主任、政府1992宪法实施情况评估委员会主任、越共第十二届全国代表待会筹备委员会经济社会小组的经济组组长,参加在哈佛大学举行的越南高级领导干部培训计划。在越共第十二届全国代表大会上连任[[越共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中央委员会委员]],连任[[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 | |
− | + | 2016年1月,任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越南政府党组干事会副书记、政府副总理,继续担任上述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 | |
− | + | 2016年4月7日,在越南第十三届国会第十一次会议上推选为[[越南政府总理]](第十三届国会任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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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年4月,任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越南政府党组干事会书记、政府总理,国家安全与国防委员会副主席,[[越共中央军委常务委员|中央军委常务委员]]、中央公安党委常务委员、国家东海和海岛指导委员会主席、国家融入国际指导委员会主任、中央竞赛奖励委员会主任、国家教育与人力发展委员会主任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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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年7月26日,在第十四届国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政府总理(越南第十四届国会任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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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年7月,任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越南政府党组干事会书记、政府总理,国家安全与国防委员会副主席,中央军委常务委员、中央公安党委常务委员、国家东海和海岛指导委员会主席、国家融入国际指导委员会主任、中央竞赛奖励委员会主任、国家教育与人力发展委员会主任、电子政府国家指导委员会主任、国防与安全工业建设发展国际指导委员会主任、网络安全国家指导委员会主任,越共第十三届全国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的经济社会小组组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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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1月,在越南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连任[[越共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越共中央委员会委员]],[[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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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4月5日,在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当选为[[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主席]]、国防与安全理事会主席。<ref>[https://zh.daihoidang.vn/nhan-su/%E9%98%AE%E6%98%A5%E7%A6%8F-930.vnp 阮春福]. 越共代表大会</re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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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年1月17日,[[越共十一大以来的反腐败运动|越共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批准他辞去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越共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委员、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主席、国防与安全委员会主席等职务]]。<ref>[https://zh.vietnamplus.vn/%E8%B6%8A%E5%85%B1%E4%B8%AD%E5%A4%AE%E5%A7%94%E5%91%98%E4%BC%9A%E6%89%B9%E5%87%86%E9%98%AE%E6%98%A5%E7%A6%8F%E5%90%8C%E5%BF%97%E8%BE%9E%E5%8E%BB%E8%81%8C%E5%8A%A1/181433.vnp 越共中央委员会批准阮春福同志辞去职务] — 越通社, 2023年1月17日</ref>次日,越南国会通过关于免去阮春福国家主席职位和终止其国会代表资格的决议。<ref>[https://zh.vietnamplus.vn/%E8%B6%8A%E5%8D%97%E5%9B%BD%E4%BC%9A%E9%80%9A%E8%BF%87%E5%85%B3%E4%BA%8E%E5%85%8D%E5%8E%BB%E9%98%AE%E6%98%A5%E7%A6%8F%E5%9B%BD%E5%AE%B6%E4%B8%BB%E5%B8%AD%E8%81%8C%E4%BD%8D%E5%92%8C%E7%BB%88%E6%AD%A2%E5%85%B6%E5%9B%BD%E4%BC%9A%E4%BB%A3%E8%A1%A8%E8%B5%84%E6%A0%BC%E7%9A%84%E5%86%B3%E8%AE%AE/181515.vnp 越南国会通过关于免去阮春福国家主席职位和终止其国会代表资格的决议]. 越通社, 2023年1月18日</re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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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12月13日,被越共中央政治局给予纪律处分。<ref>[https://zh.vietnamplus.vn/%E8%B6%8A%E5%85%B1%E4%B8%AD%E5%A4%AE%E6%94%BF%E6%B2%BB%E5%B1%80%E7%BB%99%E4%BA%88%E9%98%AE%E6%98%A5%E7%A6%8F%E5%BC%A0%E5%92%8C%E5%B9%B3%E5%BC%A0%E6%B0%8F%E6%A2%85%E7%BA%AA%E5%BE%8B%E5%A4%84%E5%88%86-post232891.vnp 越共中央政治局给予阮春福、张和平、张氏梅纪律处分]. 越通社, 2024年12月13日</re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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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越共第十届、十一届、十二届、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委员,十一届、十二届、十三届中央政治局委员。第十一届、十三届、十四届、十五届国会代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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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荣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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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何塞·马蒂勋章]]([[古巴]],2021年9月19日)<ref>[https://zh.vietnamplus.vn/%E8%B6%8A%E5%8D%97%E5%9B%BD%E5%AE%B6%E4%B8%BB%E5%B8%AD%E9%98%AE%E6%98%A5%E7%A6%8F%E4%B8%8E%E5%8F%A4%E5%B7%B4%E5%9B%BD%E5%AE%B6%E4%B8%BB%E5%B8%AD%E8%BF%AA%E4%BA%9A%E6%96%AF%E5%8D%A1%E5%86%85%E5%B0%94%E4%B8%BE%E8%A1%8C%E4%BC%9A%E8%B0%88/145987.vnp 越南国家主席阮春福与古巴国家主席迪亚斯·卡内尔举行会谈]. 越通社, 2021年9月20日</ref> | ||
==参考== | ==参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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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3日 (五) 12:35的最新版本
阮春福(Nguyễn Xuân Phúc),京族,1954年7月20日生,广南省桂山县桂富乡人,1982年5月12日加入越南共产党,河内国民经济大学和新加坡国立大学毕业,经济学本科学历,高级政治理论水平。
曾任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2011年1月至2023年1月),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主席(2021年4月至2023年1月),越南政府总理(2016年4月至2021年4月)。
履历[编辑]
1966年,赴革命战区,被党送到北方进行培训、就读初中。
1968年,就读于初中和高中,担任过学校共青团支部书记、越南共青团河内高中学校校委书记。
1973年,在河内国民经济大学工业经济系学习,担任过越南共青团学校校团支部书记。
1978年,任广南-岘港省经济管理委员会干部。
1979年,任广南-岘港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厅干部、副主任、主任,广南-岘港省人委会办公厅党委书记,广南-岘港省第1、2届民-政-党党委委员;在国家行政学院就读国家行政管理专业。
1993年,任广南-岘港省旅游厅厅长、岘港Furama旅游区董事长,广南-岘港省计划投资厅厅长;在胡志明国家政治学院学习高级政治理论,在新加坡国立大学就读经济管理专业。
1997年,任广南省委常委,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常务副主席兼广南省工业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广南省第六届人民议会代表,广南省合作社联盟主席。
2001年,任广南省委副书记,省人民委员会党组干事会书记、主席,兼任广南省国会代表团团长、越南第十一届国会经济财政委员会委员、广南省科技联合会主席。
2004年,任广南省委副书记,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党组干事会书记,越南第十一届国会经济财政委员会委员、广南省国会代表团团长。
2006年3月,任越南政府监察总署副总监察长,在越共第十届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越共中央委员会委员。
2006年6月,任越南政府办公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主任,越南第十一届国会经济财政委员会委员。
2007年8月,任越南政府党组干事会委员、政府办公厅党委书记、政府办公厅主任、部长,中央机关单位党委委员,越南政府总理行政手续改革工作组组长。在越共第十一届全国代表大会上连任中央委员会委员,并当选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
2011年1月,任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越南政府党组干事会委员、政府办公厅主任、党委书记、部长,越南政府总理行政手续改革工作组组长。
2011年8月,任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越南政府党组干事会副书记、副总理,兼任越老政府间联合委员会主席、政府西北指导委员会主任、政府打击罪犯指导委员会主任、国家打击走私和商业欺诈指导委员会主任、政府行政改革指导委员会主任、国家交通安全委员会主任、越南国家艾滋病、毒品和卖淫防范委员会主任、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副主任、中央司法改革指导委员会副主任、政府1992宪法实施情况评估委员会主任、越共第十二届全国代表待会筹备委员会经济社会小组的经济组组长,参加在哈佛大学举行的越南高级领导干部培训计划。在越共第十二届全国代表大会上连任中央委员会委员,连任中央政治局委员。
2016年1月,任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越南政府党组干事会副书记、政府副总理,继续担任上述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
2016年4月7日,在越南第十三届国会第十一次会议上推选为越南政府总理(第十三届国会任期)。
2016年4月,任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越南政府党组干事会书记、政府总理,国家安全与国防委员会副主席,中央军委常务委员、中央公安党委常务委员、国家东海和海岛指导委员会主席、国家融入国际指导委员会主任、中央竞赛奖励委员会主任、国家教育与人力发展委员会主任等。
2016年7月26日,在第十四届国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政府总理(越南第十四届国会任期)。
2016年7月,任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越南政府党组干事会书记、政府总理,国家安全与国防委员会副主席,中央军委常务委员、中央公安党委常务委员、国家东海和海岛指导委员会主席、国家融入国际指导委员会主任、中央竞赛奖励委员会主任、国家教育与人力发展委员会主任、电子政府国家指导委员会主任、国防与安全工业建设发展国际指导委员会主任、网络安全国家指导委员会主任,越共第十三届全国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的经济社会小组组长。
2021年1月,在越南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连任越共中央委员会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
2021年4月5日,在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当选为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主席、国防与安全理事会主席。[1]
2023年1月17日,越共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批准他辞去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越共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委员、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主席、国防与安全委员会主席等职务。[2]次日,越南国会通过关于免去阮春福国家主席职位和终止其国会代表资格的决议。[3]
2024年12月13日,被越共中央政治局给予纪律处分。[4]
越共第十届、十一届、十二届、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委员,十一届、十二届、十三届中央政治局委员。第十一届、十三届、十四届、十五届国会代表。
荣誉[编辑]
参考[编辑]
- ↑ 阮春福. 越共代表大会
- ↑ 越共中央委员会批准阮春福同志辞去职务 — 越通社, 2023年1月17日
- ↑ 越南国会通过关于免去阮春福国家主席职位和终止其国会代表资格的决议. 越通社, 2023年1月18日
- ↑ 越共中央政治局给予阮春福、张和平、张氏梅纪律处分. 越通社, 2024年12月13日
- ↑ 越南国家主席阮春福与古巴国家主席迪亚斯·卡内尔举行会谈. 越通社, 2021年9月20日
相关内容[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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