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共产党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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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共产党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Ban Chấp hành Trung ương Đảng Cộng sản Việt Nam khoá XIII)由越南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于2021年1月30日选举产生,由180名正式委员和20名候补委员组成,[1][2]其中23名中央委员(含7名政治局委员)在任上辞职、免职或直接开除党籍。

组成[编辑]

中央委员会委员

阮富仲阮春福范明正王廷惠武文赏张氏梅范平明苏林梁强阮和平阮文年陈青敏陈锦绣潘廷镯阮春胜、朱玉英、阮黄英、阮翠英、陈俊英、杨青平、裴明珠、杜文战、黄春战、梅文正、阮新疆、裴文强、阮富强、潘文强、陈国强、阮文名、阮鸿延、陶玉容、丁进勇、阮志勇、武文勇、阮光杨、武德儋、黄成达、阮克定、潘文江、阮氏秋霞、陈红河、阮德海、阮青海、裴氏明怀、黎明欢、吕文雄、阮孟雄、阮文雄、阮文雄、黎明兴黎明慨、阮廷康、陈越科、鸟格惹、黄氏翠兰、褚文林、候阿令、阮鸿领、黎成龙、阮文利、武明良、黎长流、潘文卖、周文明、赖春门、江炮美、范怀南、陈文南、黎氏娥、阮青议、阮仲义、团鸿峰、阮成峰、胡德福、陈光方、黄灯光、黎鸿光、陈刘光、陈文若、武海产、裴青山、陈文山、杜进士、林氏方清、阮德清、阮氏青、范曰青、陈士青、武鸿青、黎文成、黄战胜、阮文体、黎氏水、陈国亮、范氏青茶、杨文庄、黎明智、黎怀忠、黄晋越、阮得荣、黎辉咏、武氏映春、阮友东、吴东海、段明训、衣清河涅儋、邓国庆、陶红兰、林文敏、胡文年、阮海宁、黎国峰、裴日光、泰清贵、阮文胜、武大胜、黎光松、裴氏琼雲、杨文安、阮尹英、杜青平、黎进珠、黄唯征、吴志强、阮孟强、黄忠勇、胡国勇、杜德维、范大阳、梁国团、阮国团、阮文得、阮文熊、武海河、黎庆海、阮进海、阮文贤、阮氏红、黎国雄、黎光辉、杜仲兴、陈进兴、阮春记、阮青龙、黎光孟、黎国明、陈宏明、何氏娥、阮友义、裴文严、陈青严、阮维玉、阮光玉、泰大玉、邓春峰、黎玉光、梁三光、阮文广、武海军、陈德郡、郑文决、阮金山、阮诚心、杨文泰、黎德泰、阮宏泰、严春成、范春升、阮长胜、范必胜、陈德胜、黎德寿、黎晋进、阮廷忠、阮英俊、范嘉足、黄青松、阮氏线

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

阮怀英、黎海平、武志功、裴世唯、武孟河、阮龙海、孙玉幸、阮文孝、乌训、郑越雄、裴光辉、阮飞龙、胡文蒙、潘如愿、伊荣德、梁阮明哲、王国俊、梅阿往、黄国越、阮明武

在200名中央委员会委员与候补委员中,有80人为首次进入中央委员会,19人为女性,13人为少数民族,正式委员中最年轻的仅42岁,候补委员中最年轻的为38岁。[3]

2021年7月,越共十三届三中全会撤销陈文南的中央委员职务。

2022年6月6日,越共中央非常会议给予朱玉英、阮青龙开除党籍处分。

2022年10月,越共十三届六中全会免去阮成峰、裴日光、黄晋越的中央委员,并将范春升直接开除党籍。

2022年12月30日,越共中央召开特别会议,同意范平明武德儋辞去中央委员职务。

2023年1月17日,越共中央召开会议,同意阮春福辞去中央委员会委员、政治局委员、越南国家主席、国防与安全委员会主席等职务。

2023年5月,越共十三届七中全会免去阮富强的中央委员职务。

2023年8月22日,越共中央委员、政府副总理黎文成因病重医治无效去世。

2023年10月,越共十三届八中全会免去黎德寿、鸟格惹的越共中央委员会委员职务。

2024年1月,越共中央审议决定人事工作同意陈俊英辞去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职务,同意潘越强辞去中央委员职务,给予陈德郡开除党籍处分。

2024年3月,越共中央召开会议,同意武文赏辞去党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主席、国防与安全委员会主席等职务,对黄氏翠兰同志采取开除党籍处分。

2024年4月,越共中央同意王廷惠辞去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第十五届越南国会主席等职务。

2024年5月16日,越共十三届九中全会同意张氏梅辞去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等职务,直接给予杨文泰开除党籍处分。

2024年6月21日,越共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同意丁进勇辞去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的职务。

历次会议[编辑]

第一次全体会议[编辑]

2021年1月31日,越共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越共中央总书记、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和中央检查委员会。[4]

2021年2月5日,越共中央政治局分工武文赏为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5]4月9日,越共中央政治局分工张氏梅陈锦秀潘廷镯阮和平等四位中央政治局委员参加第十三届中央书记处。[6]

第二次全体会议[编辑]

越南共产党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2021年3月8日至9日在首都河内举行。全会讨论和决定越共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在任期内的工作计划,推荐提名国家机构高级领导职务人选和其他重要问题。主要议程包括:[7]

  • 关于越共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在整个任期内的工作计划
  • 关于国家机构最高领导职务的人选推荐工作
  • 中央委员会呼吁全党、全民和全军加强团结一致,发挥2020年和越共十二大整个任期所取得的各重要成果

第三次全体会议[编辑]

越南共产党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21年7月5日至9日在河内举行。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主持开幕式并致辞,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家主席阮春福主持开幕式。在本次会议上,越共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将集中讨论和对若干重要问题做出决定,包括:2021-2025年5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审议和颁布中央委员会、政治局、书记处的工作机制,越共第十三届中央监察委员会工作制度;党章执行规定,越共第十三届委员会检查、监督和纪律工作的规定;中央委员会还审议继续健全第十五届国会各国家机关领导职务人选事宜,从而提请第十五届国会在首次会议上选举或批准以及其他重要问题。[8]

越共中央委员会已讨论、审议、表决和决定对原越共中央委员武辉煌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越共中央委员、平阳省委书记、第十四届国会国会代表团团长陈文南给予撤销2010-2015年、2015-2020年、2020-2025年等任期党内职务处分。[9]中央委员会投票推荐第十五届国会各国家机关领导职务(2021-2026年任期)人选,补选第十三届中央检查委员会两名委员。[10]

第四次全体会议[编辑]

越南共产党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21年10月4日至7日在河内举行。全会集中讨论并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和在新形势下的疫情防控主张及观点;2021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2022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案;2021年国家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22年国家财政预算和2022-2024年三年国家财政预算计划;按照越共十二届七中全会的第27-NQ/TW号决议的薪酬政策改革推迟实施时间的主张;继续加强党建、党整顿工作,防止和扭转内部政治思想、道德、生活方式、“自我演变”和“自我转化”表现的恶化;对越共中央委员会于2011年11月1日签发关于党员不能做之事的第47-QĐ/TW号规定进行修改补充以及其他重要问题等提出意见和建议。[11]

第五次全体会议[编辑]

越南共产党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2022年5月4日至10日举行。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家主席阮春福主持开幕会。全会集中讨论并决定了了越共十一届六中全会关于在全面推进革新事业时期中继续促进关于土地的政策和法律改革的决议实施10周年总结;越共十届七中全会关于农业、农民和农村的决议实施15周年总结;越共九届五中全会关于继续革新、发展和提高集体经济效果的决议实施20周年总结;党组织和党员建设提案;成立省级反腐败和消极现象指导委员会提案;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2021年述职报告和其他重要问题。[12]

2022年6月非常会议[编辑]

越共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于2022年6月6日在越共中央总部召开非常会议,审查和处分越共中央委员、河内市市委副书记、党组书记、人民委员会主席、前科技部长朱玉英和越共中央委员、党组书记、卫生部长阮青龙,决定给予朱玉英和阮青龙给予开除党籍处分。[13]

第六次全体会议[编辑]

越共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从2022年10月3日至10月9日在首都河内召开,就中央政治局关于部分大、基本且重要问题的呈文、提案和报告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建议。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开幕词和闭幕词。越共十三届六中全会在本次会议上审议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问题包括,国家经济社会形势、2022年国家预算、2023 年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与国家预算和2023年至2025年三年间国家财政预算;2021-2030年和远景展望至2050年国家总体规划方向提案;继续推进到2030年和远景展望至2045年国家工业化和现代化提案;越南新形势下继续建设和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案;越共十届五中全会关于继续改进党的对政治体系运行的领导方式的决议落实15年工作总结提案;有关干部工作的其他一些重要工作等。[14]

在本次会议上,根据现行规定,中央委员会表决通过关于免去越共中央委员、中央经济部副部长阮成峰;越共中央委员、越南社会科学翰林院院长裴日光和越共中央委员、中央直属机关党委书记黄晋越等三位同志的中央委员职务。根据中央政治局的提议,中央委员会对越共中央委员、海阳省委书记、人民议会主席范春升给予纪律处分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建议。根据违反内容、性质、程度和后果和根据党的规定,中央委员会已表决并决定给予范春胜开除党籍处分。[14]

2022年12月特别会议[编辑]

2022年12月30日,越共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在党中央总部召开了特别会议,同意范平明辞去越共第十三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职务,武德儋辞去越共第十三届中央委员职务,让中央政治局推荐第十五届国会依规批准2021-2026年任期政府副总理职务,对原越共中央委员、原同奈省委书记、原人民议会主席陈廷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15]

2023年1月会议[编辑]

2023年1月17日,越共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召开会议考虑到阮春福在担任越南政府总理(2016-2021年)时对多名下属干部,其中包括2位政府副总理;3位部长违规,犯错,并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最终2位副总理辞职,2位部长和多位干部受到刑事处分等担负起负责人的政治责任,因此同意其辞去中央政治局委员、越共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委员、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主席、国防与安全委员会主席等职务。[16]

2023年3月会议[编辑]

2023年3月1日,越共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召开会议,决定推荐2021-2026年任期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主席建议人选,增选中央检查委员会机关地区一司司长阮孟雄、广平省委常委、省委检查委员会主任丁友成、芹苴市委常员、市委检查委员会主任黎文成等三人为越共第十三届中央检查委员会委员。[17]

第七次全体会议[编辑]

越共十三届中央委员会任期中期会议(第七次全体会议)于2023年5月15日至17日在河内举行。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主持开幕式并致辞,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家主席武文赏代表政治局主持会议。越共中央作出决定,对原越共中央委员、原老街省省委书记、原人民委员会党组书记、原人民委员会主席阮文咏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免去越共中央委员、国会财政预算委员会主任阮富强的越共十三届中央委员职务。[18]会议上,中央委员会讨论了有关中央政治局、书记处在任期中期的领导情况和任期结束前的若干重点工作的报告,第十三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个人自查报告。[19]中央委员会已讨论和对第十三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成员投信任票。[20]

第八次全体会议[编辑]

越南共产党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于2023年10月2日至7日在首都河内举行。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主持会议开幕式并致开幕辞,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家主席武文赏引导会议,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常务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张氏梅代表政治局作有关越共十三届八中全会会议议程的报告。越共中央委员会决定对对越共中央委员、槟椥省委书记黎德寿和原越共中央委员、原省委书记、原省人民议会党组书记、原省人民议会主席、原省人民委员会党组干事会书记、原人民委员会主席郑文战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越共中央委员会通过表决免去越共中央委员、得农省委常务副书记鸟格惹的越共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委员的职务。[21]全会补选越共中央委员、中央对外部部长黎怀忠为越共第十三届中央书记处书记,此外还补选了越共十三届中央检查委员会3名委员。[22]全会还讨论了越共中央政治局关于越南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2026-2031年任期)人选酝酿方案,成立越南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各筹备小组等的呈文。[23]

2024年1月会议[编辑]

2024年1月31日,越共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在越共中央驻地召开会议,审议决定人事工作。考虑到陈俊英作为2016-2021年任期的工贸部党组书记、部长,当工贸部发生多起违法违规行为,多名官员和党员违法违规,并受到刑事处罚、党纪和行政处分时,应承担领导者的政治责任,同意其辞去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职务。潘越强同志作为2015-2020年、2020-2025年任期广南省委书记,在放任众多党组织和下属党员违规并造成严重后果并受到刑事处罚、党纪和行政处的情况下,承担着领导者的政治责任,同意其辞去越共十三届中央委员职务。此外,越共中央委员会决定对越共中央委员、林同省委书记陈德郡和原越共中央委员、原北宁省委书记阮仁战给予开除党籍处分。[24]

2024年3月会议[编辑]

2024年3月20日,越共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在河内中央委员会总部召开会议,考虑到武文赏违反了“党员严禁”规定、“干部党员模范责任规定”和根据党章党规和国家法律承担负责人责任,尤其是党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央委员的模范责任,同意其辞去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主席、国防与安全委员会主席等职务。此外,越共中央委员会决定对越共十三届中央委员、原永福省省委书记、省人民议会主席黄氏翠兰同志采取开除党籍处分。[25]

2024年4月会议[编辑]

2024年4月26日,越共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在越共中央总部召开会议,同意王廷惠因违反了“党员行为禁令”、“干部党员模范表率作用规定”,其违规行为和缺点引起了不良舆论,辞去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第十五届越南国会主席等职务,直接对越共第十二届中央委员、原广义省委书记黎曰字给予开除党籍处分。[26]

第九次全体会议[编辑]

越南共产党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于2024年5月16日至18日举行,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报告了分工梁强参加中央书记处并担任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黎明兴担任越共中央组织部部长、越共中央办公厅主任职务的事宜。全会同意张氏梅因违反了“党员行为禁令”、“干部党员模范表率作用规定”,影响了党、国家和个人的声誉,提出辞去职务、退出工作的申请,同意其辞去越共十三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等职务,决定了2021-2026年任期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主席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国会主席的人选,补选黎明兴阮仲义裴氏明怀杜文战等4人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全会决定给予原越共中央委员、原胡志明市市委书记、原市人民委员会党组书记、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黎青海撤销党内各职务处分;给予越共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委员、北江省委书记杨文泰和原越共中央委员、原政府办公厅主任、部长梅进勇等开除党籍处分。[27]全会对许多重要问题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讨论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越共十四大准备工作并做出指导意见。[28]

2024年6月会议[编辑]

2024年6月21日,越共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在越共中央总部召开会议,就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河内市第十五届国会代表团团长丁进勇辞去领导职务并退休进行讨论,因“在担任财政部党组书记、部长(任期2016年~2021年)期间,违反了党员禁令、未能发挥党员模范作用,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引发舆论不满,降低了党组织和国家管理的声誉”,同意其辞去第十三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等职务。[29]

参考[编辑]

  1. 越共十三大: 越南共产党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选举结果揭晓. 越通社, 2021年1月30日
  2. 越南共产党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委员名单. 越南共产党电子报, 2021年1月31日
  3. 图表新闻:越共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组织结构. 越通社, 2021年1月31日
  4. 越南共产党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亮相 中央委员会以高度一致选举阮富仲同志为越共中央总书记. 越通社, 2021年2月1日
  5.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分工明确 武文赏同志担任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 越通社, 2021年2月6日
  6. 越共中央政治局分工4名政治局委员参加中央书记处. 越通社, 2021年4月9日
  7. 越共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公报. 越通社, 2021年3月9日
  8. 越共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加强党建和政治体系建设工作 满足新一阶段的革命需求. 越通社, 2021年7月5日
  9. 越共十三届三中全会第二天新闻公报. 越通社, 2021年7月6日
  10. 越共十三届三中全会第四天新闻公报. 越通社, 2021年7月8日
  11. 越共十三届四中全会隆重开幕. 越通社, 2021年10月4日
  12. 越共十三届五中全会在河内开幕. 越通社, 2022年5月4日
  13. 河内市人民委员会主席朱玉英和卫生部长阮青龙被开除党籍. 越通社, 2022年6月6日
  14. 14.0 14.1 越共十三届六中全会通报. 越通社, 2022年10月10日
  15. 越共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召开特别会议 就干部工作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 越通社, 2022年12月30日
  16. 越共中央委员会批准阮春福同志辞去职务. 越通社, 2023年1月17日
  17. 越共中央委员会推荐越南国家主席建议人选. 越通社, 2023年3月1日
  18. 越共十三届中央委员会任期中期会议公报(第一个工作日). 越通社, 2023年5月15日
  19. 越共十三届中央委员会任期中期会议公报(第二个工作日). 越通社, 2023年5月16日
  20. 越共十三届中央委员会任期中期会议公报(第三个工作日). 越通社, 2023年5月17日
  21. 越共十三届八中全会公报(第一号). 越通社, 2023年10月2日
  22. 越共十三届八中全会公报(第五号). 越通社, 2023年10月6日
  23. 越共十三届八中全会公报(第六号). 越通社, 2023年10月7日
  24. 越共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审议决定人事工作. 越通社, 2024年1月31日
  25. 党中央同意武文赏同志辞去职务. 越通社, 2024年3月20日
  26. 越共中央委员会同意王廷惠同志辞去各职务. 越通社, 2024年4月26日
  27. 越共十三届九中全会公报(第一号). 越通社, 2024年5月16日
  28. 越共十三届九中全会圆满闭幕. 越通社, 2024年5月18日
  29. 越共中央同意丁进勇同志辞去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职务. 越通社,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