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板:朝鲜第十四届最高人民会议第六次会议新闻报道
朝中社平壤2月8日电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最高人民会议第六次会议6日至7日在万寿台议事堂举行。
最高人民会议议员们参加会议,党中央委员会、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内阁、武力机关、各省、中央一级机关干部和市郡人民委员长以及道级机关干部列席了会议。
朝鲜劳动党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委员会第一副委员长、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委员长崔龙海,朝鲜劳动党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委员会副委员长、内阁总理金德训步入主席台。
李日焕、吴秀容、太亨彻、金才龙等和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最高人民会议副议长在主席台就座。
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委员长崔龙海致开幕词。
会议决定了第十四届最高人民会议第六次会议议案。
一、关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内阁主体110(2021)年工作情况和主体111(2022)年任务
二、关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主体110(2021)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主体111(2022)年国家预算
三、关于通过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育儿法
四、关于通过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海外侨胞权益拥护法
内阁总理金德训议员和财政相高正范议员分别做了关于第一个议程和第二个议程的报告。
多位议员分别发言。
他们一致认为,提请审议的内阁工作情况和国家预算报告正确总结并决算国家经济发展五年计划执行第一年工作,明确提出能够卓有成效地落实党的八届四中全会纲领性任务的今年内阁任务,国家预算也得到正确拟定,并对此表示了完全支持和赞同。
他们严正地分析和总结去年斗争中所取得的成果和经验、出现的缺点和教训,提出了按照政策要求发展本部门本单位工作的实际性对策问题。
他们发誓,在大力推动社会主义建设全面发展的今天斗争中尽到所肩负的责任和作用,为完成五年计划提供可靠保证,为使今年光大成为永载祖国史册的胜利光荣之年做出贡献。
会议通过了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会议决定《关于批准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内阁的工作报告和主体110(2021)年国家预算执行的决算》、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会议法令《关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主体111(2022)年国家预算》。
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副委员长姜润石议员做了关于第三个议程和第四个议程的报告。
姜润石议员表示,育儿法和海外侨胞权益拥护法依法规定朝鲜劳动党关于健康培养祖国的未来——儿童、维护和保障海外同胞的民主民族权利和利益的构想和意图,并解释了相关法律草案每条章节。
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依照社会主义宪法第95条,提请本届最高人民会议审议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育儿法草案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海外侨胞权益拥护法草案。
全体议员对上述法律草案进行了研究及协议会。
最高人民会议认定,研究及协议会上提出来的建议在为执行我们党的政策提供坚定法律保证方面具有规定性意义,并决定将之反映到上述法律草案的相关条款。
随后多位议员先后发言。
他们对反映着我们党的崇高后代观和重视海外侨胞理念的相关法律草案表示完全支持和赞同,并发誓大力显示社会主义法律的正确性和生命力。
会议一致通过了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会议发令《关于通过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育儿法》、《关于通过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海外侨胞权益拥护法》。
崔龙海致闭幕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