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共产党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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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共产党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Ban Chấp hành Trung ương Đảng Cộng sản Việt Nam khoá XIII)由越南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于2021年1月30日选举产生,由180名正式委员和20名候补委员组成。[1]

组成

中央委员会委员

杨文安、朱玉英、阮尹英、阮黄英、阮翠英、陈俊英、杜青平、杨青平、阮和平、裴明珠、黎进珠、杜文战、黄春战、黄唯征、梅文正、范明政、阮新疆、裴文强、梁强、吴志强、阮孟强、阮富强、潘越强、陈国强、武德儋、阮文名、黄成达、阮红宴、阮克定、梁国段、阮国段、阮友东、陶玉容、丁进勇、胡国勇、黄忠勇、阮志勇、武文勇、阮文得、阮光阳、范大阳、杜德唯、阮文熊、潘文江、阮氏秋河、陈红河、武海河、黎庆海、吴东海、阮德海、阮清海、阮进海、阮文贤、阮文贤、裴氏明怀、黎明欢、阮氏红、乌训、段明训、王廷惠、黎国雄、吕文雄、阮孟雄、阮文雄、阮文雄、杜仲兴、黎明兴、陈进兴、黎光辉、鸟格惹、衣清河涅儋、黎明慨、阮廷康、邓国庆、陈越科、阮春记、朱文林、苏林、黄氏翠兰、候阿令、阮红领、阮文利、黎成龙、阮青龙、武明良、黎长刘、张氏梅、潘文买、林文敏、陈青敏、黎光孟、珠文明、黎国明、范平明、陈宏明、赖春门、江袍美、范怀南、陈文南、阮文年、何氏娥、黎氏娥、阮青毅、阮友义、阮仲义、裴文严、陈青严、阮唯玉、阮光玉、泰大玉、胡文年、阮海宁、胡德福、邓春峰、段洪峰、黎国峰、阮成峰、阮春福、陈光方、武海军、陈德郡、裴日光、黄登光、黎红光、黎玉光、梁三光、陈刘光、阮文广、泰青贵、郑文决、陈文若、武海产、裴青山、阮金山、陈文山、杜进士、阮成心、杨文泰、黎德泰、阮宏泰、范春升、黄战胜、阮长胜、阮文胜、阮春胜、范必胜、陈德胜、武大胜、林氏芳清、阮德青、阮氏清、范曰青、陈士青、武鸿青、黎文成、严春成、阮文体、黎德寿、武文赏、黎氏水、陈国祖、黎晋进、范氏清茶、潘廷镯、杨文庄、黎明智、阮富仲、黎淮忠、阮廷忠、陈锦秀、吴文俊、阮英俊、范嘉足、黄青松、黎光松、阮氏线、裴氏琼云、黄晋越、阮得荣、黎辉咏、武氏映春

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

阮淮英、黎海平、武志功、裴世唯、武孟河、阮龙海、孙玉幸、阮文孝、郑越雄、裴光辉、陶红兰、阮飞龙、胡文蒙、潘如愿、伊荣德、梁阮明哲、王国俊、梅阿往、黄国越、阮明宇

在200名中央委员会委员与候补委员中,有80人为首次进入中央委员会,19人为女性,13人为少数民族,正式委员中最年轻的仅42岁,候补委员中最年轻的为38岁。[2]

历次全体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

2021年1月31日,越共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越共中央总书记、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和中央检查委员会。[3]

2021年2月5日,越共中央政治局分工武文赏为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4]4月9日,越共中央政治局分工张氏梅陈锦秀潘廷镯阮和平等四位中央政治局委员参加第十三届中央书记处。[5]

第二次全体会议

越南共产党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2021年3月8日至9日在首都河内举行。全会讨论和决定越共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在任期内的工作计划,推荐提名国家机构高级领导职务人选和其他重要问题。主要议程包括:[6]

  • 关于越共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在整个任期内的工作计划
  • 关于国家机构最高领导职务的人选推荐工作
  • 中央委员会呼吁全党、全民和全军加强团结一致,发挥2020年和越共十二大整个任期所取得的各重要成果

第三次全体会议

越南共产党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21年7月5日至9日在河内举行。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主持开幕式并致辞,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家主席阮春福主持开幕式。在本次会议上,越共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将集中讨论和对若干重要问题做出决定,包括:2021-2025年5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审议和颁布中央委员会、政治局、书记处的工作机制,越共第十三届中央监察委员会工作制度;党章执行规定,越共第十三届委员会检查、监督和纪律工作的规定;中央委员会还审议继续健全第十五届国会各国家机关领导职务人选事宜,从而提请第十五届国会在首次会议上选举或批准以及其他重要问题。[7]

越共中央委员会已讨论、审议、表决和决定对原越共中央委员武辉煌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越共中央委员、平阳省委书记、第十四届国会国会代表团团长陈文南给予撤销2010-2015年、2015-2020年、2020-2025年等任期党内职务处分。[8]中央委员会投票推荐第十五届国会各国家机关领导职务(2021-2026年任期)人选,补选第十三届中央检查委员会两名委员。[9]

第四次全体会议

越南共产党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21年10月4日至7日在河内举行。全会集中讨论并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和在新形势下的疫情防控主张及观点;2021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2022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案;2021年国家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22年国家财政预算和2022-2024年三年国家财政预算计划;按照越共十二届七中全会的第27-NQ/TW号决议的薪酬政策改革推迟实施时间的主张;继续加强党建、党整顿工作,防止和扭转内部政治思想、道德、生活方式、“自我演变”和“自我转化”表现的恶化;对越共中央委员会于2011年11月1日签发关于党员不能做之事的第47-QĐ/TW号规定进行修改补充以及其他重要问题等提出意见和建议。[10]

第五次全体会议

越南共产党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2022年5月4日至10日举行。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家主席阮春福主持开幕会。全会集中讨论并决定了了越共十一届六中全会关于在全面推进革新事业时期中继续促进关于土地的政策和法律改革的决议实施10周年总结;越共十届七中全会关于农业、农民和农村的决议实施15周年总结;越共九届五中全会关于继续革新、发展和提高集体经济效果的决议实施20周年总结;党组织和党员建设提案;成立省级反腐败和消极现象指导委员会提案;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2021年述职报告和其他重要问题。[11]

第六次全体会议

越共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从2022年10月3日至10月9日在首都河内召开,就中央政治局关于部分大、基本且重要问题的呈文、提案和报告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建议。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开幕词和闭幕词。越共十三届六中全会在本次会议上审议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问题包括,国家经济社会形势、2022年国家预算、2023 年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与国家预算和2023年至2025年三年间国家财政预算;2021-2030年和远景展望至2050年国家总体规划方向提案;继续推进到2030年和远景展望至2045年国家工业化和现代化提案;越南新形势下继续建设和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案;越共十届五中全会关于继续改进党的对政治体系运行的领导方式的决议落实15年工作总结提案;有关干部工作的其他一些重要工作等。[12]

在本次会议上,根据现行规定,中央委员会表决通过关于免去越共中央委员、中央经济部副部长阮成峰;越共中央委员、越南社会科学翰林院院长裴日光和越共中央委员、中央直属机关党委书记黄晋越等三位同志的中央委员职务。根据中央政治局的提议,中央委员会对越共中央委员、海阳省委书记、人民议会主席范春升给予纪律处分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建议。根据违反内容、性质、程度和后果和根据党的规定,中央委员会已表决并决定给予范春胜开除党籍处分。[12]

特别会议

2022年12月30日,越共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在党中央总部召开了特别会议,同意范平明辞去越共第十三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职务,武德儋辞去越共第十三届中央委员职务,让中央政治局推荐第十五届国会依规批准2021-2026年任期政府副总理职务,对原越共中央委员、原同奈省委书记、原人民议会主席陈廷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13]

2023年1月17日,越共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召开会议考虑到阮春福在担任越南政府总理(2016-2021 年)时对多名下属干部,其中包括2位政府副总理;3位部长违规,犯错,并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最终2位副总理辞职,2位部长和多位干部受到刑事处分等担负起负责人的政治责任,因此同意其辞去中央政治局委员、越共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委员、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主席、国防与安全委员会主席等职务。[14]

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