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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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明主席

胡志明[1]Hồ Chí Minh,1890年5月19日-1969年9月2日),越南政治家、越南共产党领袖,曾任越南国家主席。幼名阮生恭Nguyễn Sinh Cung)、后改名阮必成Nguyễn Tất Thành)、后改名为阮爱国Nguyễn Ái Quốc),期间曾使用过很多化名,1942年8月,取名为胡志明并沿用终生。越南共产党的创始人和缔造者,印度支那共产党的创始人和缔造者、1951年至1969年担任越南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1956年10月至1960年9月担任越共中央总书记,1946年至1969年担任越南民主共和国主席。

生平

1890年5月19日生于乂安省南坛县金莲村。

1911年6月5日,离开龙屋港出国寻找救国之路。

1912年至1917年,以阮必成的名字赴亚洲、欧洲、美洲和非洲多个国家,同当地劳动人民相处。

1917年,从英国回到法国,参加越侨运动和法国工人运动。

1919年,以阮爱国的名字,代表热爱法国越南人给凡尔赛会议寄去了一份越南人民要求民族自决的请愿书。

1920年12月,出席法国社会党第八次代表大会,投票赞成加入第三国际(共产国际),成为法国共产党创始人之一。

1921年,参加成立法国殖民地各民族联合会。

1922年,出版《流浪者报》(Le Paria)。

1923年6月, 从法国赴苏联,在共产国际工作。

1923年10月,在第一次国际农民会议上,当选国际农民委员会委员,是殖民地农民被选入委员会主席团的唯一代表。

1924年6月至7月,出席第五届共产国际大会,第四届青年国际大会和红色工会国际大会。

1924年11月,以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东方部委员和农民国际主席团委员的资格赴中国广州。

1925年,成立“越南青年革命同志会”,直接开办革命干部培训班,出版《青年》周刊,这是越南首个革命报纸,在越南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成立越南共产党做准备。阮爱国在培训班上的讲课稿被撰写成为《革命之路》一书,这是为越南革命路线打下思想基础的重要理论文件之一。

1927年5月,离开广州赴苏联,从苏联赴法国,其后赴比利时,出席国际反帝国主义同盟理事会大会,其后赴德国和意大利和回到亚洲。

1928年7月至1929年11月,参加泰国爱国越侨运动并继续为越南共产党的成立做准备。

1930年2月7日3月至7月,在中国香港九龙召开越南共产党成立会议。会议就党的合并和以党的名称为越南共产党一事达成共识。会议通过了由胡志明起草的简要政纲、简要策略和党章。

1931年6月,遭英国当局逮捕和关押在香港。1932年胡志明获释。

1934至1938年,在苏联莫斯科民族殖民地问题研究所从事研究工作,坚持走着已为越南革命选择的道路,胡志明继续关注和指导国内革命运动。

1938年10月,离开苏联赴中国,与党组织联系并准备回国。

1941年1月28日,在离开祖国30年后阮爱国回国。

1941年5月,回国召开印度支那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成立《越南独立同盟会》(越盟),筹建解放武装力量,建立根据地,领导人民进行局部起义和在全国范围内夺取政权的总起义。

1942年8月,取名为胡志明,代表越盟阵线和国际反侵略协会越南分会赴中国,寻找国际联盟,在太平洋战场上配合反法西斯。在中国期间,胡志明被蒋介石地方政府逮捕并被关押在广西各监狱。在被关押的14天内,胡志明已编写了诗集《狱中日记》,共有133首汉文诗。

1943年8月:被释放出狱。

1944年9月,回到高平省北坡。

1944年12月,指示成立越南解放军宣传队(越南人民军的前身)。

1945年5月,离开高平省,回到宣光省新朝。

1945年8月,按照胡志明的建议,召开党的全国会议和国民大会,决定发起总起义。国民大会已选举产生由胡志明为主席的越南民族解放委员会(即临时政府)。胡志明同党中央领导人民进行起义,取得胜利,夺回政权。

1945年9月2日,在巴亭广场宣读独立宣言,宣告越南民主共和国成立。

1946年1月1日,临时联合政府正式成立,担任主席兼外交部部长。

1946年1月,第一届国会选举为越南民主共和国主席。

1946年3月2日,以胡志明为主席的抗战联合政府正式成立。

1946年11月3日,胡志明被国会赋予成立新政府的任务,从1946年11月至1955年9月,担任主席兼政府总理职务,从1946年11月至1947年还兼任外交部长职务。

1946年12月19日,胡志明发表《全民抗战号召书》,抗击法国殖民主义侵略者,捍卫国家独立和自由。

1951年,党的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党名改称为越南劳动党),胡志明当选中央委员会主席。在以胡志明为首的党中央的领导下,越南人民抗击法殖民主义的抗战获得巨大胜利,1054年5月7日的奠边府战役的伟大胜利已结束了抗法战争。

1955年,党中央和胡志明提出越南革命的两大战略任务,为在北部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进行南方解放斗争,实现国家统一,完成全国人民民主民族革命事业。

1956年10月,在党第二届中央委员会第十次扩大会议(党名公开确认为越南劳动党)上当选越南劳动党主席兼总书记。

1960年9月,在党的三大上,胡志明重新当选越南劳动党中央委员会主席。

1960年7月至1969年9月,胡志明在第二届国会和第三届国会上当选越南民主共和国主席。

1969年9月2日,在河内逝世。[1]

人物荣誉

1990年,恰逢胡志明诞辰100周年之际,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向胡志明授予“民族解放英雄”和“杰出文化名人“称号。[1]

人物纪念

胡志明于1969年9月2日病逝后,越南民主共和国开始在巴亭广场兴建胡志明陵堂Lăng Chủ Tịch Hồ Chí Minh)。纪念堂建设工作始于1973年9月2日,1975年8月29日正式落成。陵墓的灵感主要来自莫斯科的列宁墓。并加入越南建筑的独特成分,如坡形屋面。所用灰色花岗岩材料,内里有灰色,黑色,红色磨制。门廊上方写有:主席胡志明Chủ Tịch Hồ Chí Minh ) 。

参考

  1. 1.0 1.1 1.2 胡志明 — 越南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