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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911年起,历任春长县、三农县、大慈县、文林县知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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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45年3月,日军推翻法国殖民政府,组建新的越南帝国朝廷。裴鹏抟被任命为河内高等法院首席法官,但裴鹏抟认为这是一个傀儡政府,拒绝与日本人合作。因而告老还乡回到河东隐居。[[八月革命]] | + | 1945年3月,日军推翻法国殖民政府,组建新的越南帝国朝廷。裴鹏抟被任命为河内高等法院首席法官,但裴鹏抟认为这是一个傀儡政府,拒绝与日本人合作。因而告老还乡回到河东隐居。[[八月革命]]成功后,同年11月17日应[[胡志明]]主席邀请参加国家主席顾问委员会,任国家建设计划研究委员会成员。同年12月31日任越南民主共和政府特别清查委员会主任。 |
1946年1月,当选为越南国会第一届河东省区国会代表,并任国会常务委员会正式委员。同年11月8日,接替牺牲的[[阮文素]]成为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 | 1946年1月,当选为越南国会第一届河东省区国会代表,并任国会常务委员会正式委员。同年11月8日,接替牺牲的[[阮文素]]成为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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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鹏抟(Bùi Bằng Đoàn,1889年9月19日—1955年4月13日),又译作裴朋团[1],河东省应和县鲢鲅乡人,京族,越南国家领导人,曾任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1946年11月—1955年4月)。
生平[编辑]
1889年9月19日生于河东省应和县鲢鲅乡(今属河内)的一个传统儒学家庭。
1906年,参加科举,考中河南场举人第四十七名[2]。次年,入候补场学习法文。
1911年起,历任春长县、三农县、大慈县、文林县知县。
1921年,擢升为知府。
1926年,擢升为北宁按察使。
1928年,署理高平巡抚,同年改任福安按察使。
1932年,权理高平巡抚。
1933年农历正月,任宁平巡抚、四月八日(公历5月2日)任刑部尚书、同年充任机密院大臣。
1935年2月21日,升协佐大学士。[3]
1945年2月10日,加太子少保[4],并入枢密院。
1945年3月,日军推翻法国殖民政府,组建新的越南帝国朝廷。裴鹏抟被任命为河内高等法院首席法官,但裴鹏抟认为这是一个傀儡政府,拒绝与日本人合作。因而告老还乡回到河东隐居。八月革命成功后,同年11月17日应胡志明主席邀请参加国家主席顾问委员会,任国家建设计划研究委员会成员。同年12月31日任越南民主共和政府特别清查委员会主任。
1946年1月,当选为越南国会第一届河东省区国会代表,并任国会常务委员会正式委员。同年11月8日,接替牺牲的阮文素成为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
1947年1月,任中央散居和移居委员会主席。
1947年—1948年,在越北战区从事革命活动。1948年8月,因其病重,胡志明主席下令将他送往第三联区接受治疗。
1954年10月10日,首都河内完全解放,遂返回河内。
1955年4月13日上午,在河内逝世,享年66岁。[5][6]
越南第一届国会代表。
荣誉[编辑]
参考[编辑]
- ↑ Giải mã thêm cái tình Cụ Hồ với Cụ Bùi.清化省公安,2019年9月23日
- ↑ 高春育编、高自清译订《国朝乡科录》,劳动出版社,2011年,624页
- ↑ 保大十年第六号上谕.法国加西亚档案馆
- ↑ 保大二十年春首覃恩.1945年2月27日第407期
- ↑ 越南国民大会常委会主席裴朋团逝世.人民日报,1955年4月15日第四版
- ↑ Bùi Bằng Đoàn .越南国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