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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7年,担任河内印度支那火车局河内办事处秘书。 | 1927年,担任河内印度支那火车局河内办事处秘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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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9年,加入青年革命越南协会。 | 1929年,加入青年革命越南协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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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7年,担任中圻区委书记职务。 | 1937年,担任中圻区委书记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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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0年,在西贡时被法国殖民者逮捕,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第二次在昆岛服刑。 | 1940年,在西贡时被法国殖民者逮捕,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第二次在昆岛服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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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6年,越共四大将第一书记改称总书记后,一直担任总书记职务。 | 1976年,越共四大将第一书记改称总书记后,一直担任总书记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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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起,兼任党中央军事委员会书记。 | 1980年起,兼任党中央军事委员会书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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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荣获[[金星勋章]]和众多荣誉勋章。<ref name="黎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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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7日 (二) 05:26的版本
黎笋[1] (Lê Duẩn,1907年4月7日—1986年7月10日),原名黎文润(Lê Văn Nhuận),越南党和国家领导人,越南共产党、越南民主共和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主要缔造者和领导人之一,印度支那共产党的早期创始人之一,曾任越南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第一书记(1960年9月至1976年12月)、越共中央总书记(1978年12月至1986年7月)。
生平
1907年4月7日生于广治省赵峰县赵成乡厚坚村。
1926年5月,在岘港市火车厅工作。
1927年,担任河内印度支那火车局河内办事处秘书。
1928年,加入新越革命党。
1929年,加入青年革命越南协会。
1930年,加入印度支那共产党。
1931年,担任北圻区委宣训部委员。
1931年4月20日,在海防市被逮捕,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分别被关押在火炉、山罗和昆岛等监狱。
1936年,获释,继续在中圻从事革命活动。
1937年,担任中圻区委书记职务。
1939年,当选中央委员会委员,同年底出席第六次中央委员会会议。
1940年,在西贡时被法国殖民者逮捕,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第二次在昆岛服刑。
1946年,担任胡志明主席助理。
1946-1954年,先后担任南部委员会书记和中央南方局党委书记。
1951年,在党的第二次代表大会上,黎笋同志被选入中央委员会和政治局。
1954-1957年,留在南部领导南部革命活动。
1957年,前往河内,继续担任胡志明主席助理
1960年9月,在党的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被选入中央委员会和政治局,并担任越南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第一书记、中央军委书记职务。[1]
1969年,胡志明主席去世后,继续领导越南人民坚持进行抗美救国斗争。越南全国实现统一后,着手推行“印度支那联邦”计划。
1976年,越共四大将第一书记改称总书记后,一直担任总书记职务。
1980年起,兼任党中央军事委员会书记。
1986年7月10日,在河内逝世。
越共第一届、二届、三届、四届、五届中央委员会委员,第二届、三届、四届、五届中央政治局委员。越南第二届、三届、四届、五届、六届、七届国会代表。[1]